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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导师制度

本校为贯彻导师制度之实施与发挥发展性辅导功能,其目的在促进学生之生活适应、主动学习与生涯规划能力,启迪其理性思考、明辨是非、乐观进取、以养成健全人格及实 践公民责任;以个别关怀,深化对于学生选课、学习暨职涯专业发 展的辅导,帮助学生成长并提升就业力。
特设置下列各导师:
一、班级导师 (生活导师):由学生事务处主责,学务长为总导师。
二、曼陀导师 (学习导师):由教务处主责,教务长为总导师。
三、职涯导师:由学生事务处主责,学务长为总导师。